根據《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常工政〔2019〕119号)、《制(修)訂我校人才培養方案的原則意見》(常工政〔2019〕63号)等文件精神,為促進我院大學生創新創業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确保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的有序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創新創業教育學分指本科生參加學校組織或認可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科競賽、科學研究及自主創業等,取得成效或成績,經審核後認定獲得的學分。
第二條創新創業教育學分項目主要包括:學術活動、科技競賽、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創新創業活動等類别。第三條創新創業教育學分是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必修環節,學生獲得規定的 2 個創新創業教育學分,方準予畢業。
第三條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必須有2個涉外創新學分,可以通過境外學習研修、雅思、托福、GRE考試等方式取得。
第四條 學院成立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組。組長由學院分管創新創業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應包括分管科研、實驗室和學生工作領導及系部主任。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組是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的主體,負責本院學生學分申請材料的審核、學分認定及彙總等相關工作。
第五條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需要在學期教學任務中體現,我院各專業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均安排在第7學期實施,任課教師一般由各專業系主任擔任。
第六條我院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獲取采取積分制,積分認定依據是《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積分認定标準》(見附件1)。
第七條 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成績評定。
1、學生依據《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積分認定标準》(附件1)填寫《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創新創業學分申請表》(附件2)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後提交到所在專業系。
2、系部主任及院創新創業學分認定工作組确認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累積總分。
3、根據創新創業教育累積總分按如下規則轉換成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五級制成績:
(1)累積總分大于等于4.5,成績評定為“優秀”;
(2)累積總分大于等于3.5且小于4.5,成績評定為“良好”;
(3)累積總分大于等于2.5且小于3.5,成績評定為“中等”;
(4)累積總分大于等于2且小于2.5,成績評定為“及格”;
(5)累積總分小于2,成績評定為“不及格”;
4、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成績不及格的學生按正常課程考核需申請重修。
第八條 學院審核。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組根據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學分認定,并進行彙總。并于當前學期結束前按照學生學籍成績管理要求,由任課老師在教務管理系統中錄入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的五級制成績。
第九條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學院彙總表要按試卷存檔要求進行保存,保存期為5年。
第十條對于學分認定有争議或異議的項目,學院可根據學分的不同類型将學生申報的相關材料交學院教授委員會認定。
第十一條其他說明
(一)學生申請認定的所有項目必須為在讀期間取得。
(二)同一項目如多次獲獎,隻按最高獎項認定積分,已獲其他專題教育學分的成果不得再次申請創新創業教育學分。
(三)創新創業教育學分不能替代人才培養方案中其他類課程的學分,已獲得其他實踐類課程學分的實踐活動不能用以進行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的申報。
(四)本辦法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活動或項目,若符合本辦法相關要求,由專業系申報,經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組同意後可用于認定一定的積分。
(五)如發現在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申報及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院将對有關專業系部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 2019 級開始實行。原《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伟德betvlctor网页版負責解釋。
附件1:
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積分認定标準
序号 | 創新創業項目類别 | 取得積分要求 | 積分 | ||
1 | 主持(參加)創新創業訓練項目 | 主持省級以上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并順利結題者 | 5 | ||
參加(前三名)省級以上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并順利結題者 | 2 | ||||
主持校級重點大學生創新或創業訓練項目,并順利結題者 | 2 | ||||
主持校級一般大學生創新或創業訓練項目,并順利結題者 | 1.5 | ||||
參加(前三名)校級創新或創業訓練項目,并順利結題者 | 0.5 | ||||
2 | 參加英語、計算機、普通話考試 | 托福考試達90分以上者;雅思考試達6.5分以上者;GRE考試達1350分以上者 | 3 | ||
CET6考試達520以上者 | 3 | ||||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 獲三級及以上證書者 | 5 | |||
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考試(不重複計分) | 獲程序員證書者 | 3 | |||
獲高級程序員證書者 | 5 | ||||
獲系統分析員證書者 | 8 | ||||
普通話 | 獲得二乙及以上等級證書 | 1 | |||
3 | 參加學科或創業競賽 | 校級(團隊成員按排名取系數:1、0.8、0.6) | 獲一等獎者 | 3 | |
獲二等獎者 | 2 | ||||
獲三等獎者 | 1 | ||||
省級(團隊成員按排名取系數:1、0.8、0.6、0.4) | 獲一等獎者 | 10 | |||
獲二等獎者 | 8 | ||||
獲三等獎者 | 6 | ||||
獲優秀或成功參賽獎者(有證書) | 2 | ||||
國家級(團隊成員按排名取系數:1、0.8、0.6、0.4、0.2) | 獲特等獎、一等獎者 | 20 | |||
獲二等獎者 | 15 | ||||
獲三等獎者 | 10 | ||||
獲優秀或成功參賽獎者(有證書) | 8 | ||||
4 | 本學科專業領域的論文發表、宣讀或者藝術作品的發表 | 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發表(多人合作按排名取系數:1、0.8) | 每篇論文(前二名作者) | 10 | |
有正式刊号的增刊上或會議上發表(多人合作按排名取系數:1、0.8) | 每篇論文(前二名作者) | 5 | |||
5 | 擁有發明創造、著作權等 | 所有權歸學校的職務發明:國家發明專利(需完成實質審查) | 第一發明人 | 10 | |
第二、三發明人 | 5 | ||||
其它發明人 | 1 | ||||
所有權歸學校的以下知識産權申請: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商标、植物新品種等 | 第一發明人 | 6 | |||
第二、三發明人 | 3 | ||||
其它發明人 | 0.5 | ||||
6 | 參加科學研究活動或創業實踐活動 | 參加本院教師的校級以上立項的科研項目或科研活動,項目順利結題并由教師出具證明。 | 主要參與者 | 2 | |
一般參與者 | 1 | ||||
7 | 創業培訓 | 參加本校或本院組織的創業培訓課程,包括KAB、SYB以及各類創業教育專題培訓課程 | 結課證書複印件(KAB和SYB以外的專題培訓需參加5次及以上) | 2 | |
8 | 自主創業 | 登記注冊成立公司且能正常運營 | 注冊登記證明材料 | 10 | |
9 | 境(國)外研修 | 參加學校國際交流學院組織的境外短期研修取得證書、參加一學期的課程學習取得學習證書、大三/四赴合作高校取得學位 | 2 | ||
10 | 計算機類專業技能與職業資格證書 | 取得資格證書 | 2 |
附件2:
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申請表
學生姓名 |
| 學号 |
| 電話 |
|
專 業 |
| 年級 |
| ||
申請類别 | □創新創業訓練項目 □英語、計算機、普通話考試 □學科與創業競賽 □論文、作品與專利 □科學研究 □創業培訓 □自主創業 □境(國)外研修□專業技能與職業資格證書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申請總積分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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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依據
| (應較為準确的叙述清楚申請的理由,根據申請類别請注明時間、編号、名稱、級别、類型、等級等要素,并附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學生所在系部審核 | 經審核學生本表内所填信息,建議認定該生創新創業教育總積分為:;建議評定該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成績等級為 □優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系部主任簽字:年 月 日 | ||||
院創新創業學分認定工作組 | 經審核,同意認定該生創新創業教育總積學分為:;該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專題教學成績等級為 □優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組長簽字:年月日 |
注:本表由學生填寫後交所在系部,由系部組織教師委員會對所申請創新創業教育學分進行認定,最後交由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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