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高創新創業教育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号)和《江蘇省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15〕137号)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将定期選聘一批創新創業導師。為明确導師的職責,規範導師的管理,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條件
1.具有奉獻精神,善于交流溝通,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與文稿撰寫能力,志願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指導和服務。
2.具有較為寬厚的學科專業基礎和較為豐富的科技實踐經曆以及良好的創新創業精神,能夠為大學生提供持續且專業的創新創業指導與服務。
3.熟悉國家、省、市創新創業政策法規,具有一定的社會資源和創新創業經驗,或具有指導大學生科技創新、成功創業的經曆。
二、職責
1.面向全校開設創新創業專題講座或創新創業教育課程。
2.組建創新創業團隊,指導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3.組隊參加國家、省、市級重要學科競賽、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新創業成果展示。
4.組織學生參加校内外有關部門組織的創新創業公益活動。
5.組織創新創業教育論壇、創客活動等。
6.擔任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活動的評委,擔任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立項和結題的評審專家。
7.與其他高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方面的經驗交流等。
三、管理
1.校内創新創業導師由個人申請,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或有關部門推薦,創新創業學院組織遴選并提出建議名單,報學校審批後,發布聘任文件,由學校統一頒發聘書。
2.校内創新創業導師将主要從專任教師、實驗室工作人員及雙師型教師中選聘。
3.近五年指導過省級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并順利驗收,或指導學生參加過市級以上各類學科競賽、創新創業大賽并取得較好成績,或具有創業導師資格證書等國家認可的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将優先選聘。
4.校外創新創業導師由創新創業學院采用邀請的方式進行選聘,由學校統一頒發聘書。
5.創新創業導師原則上聘期為兩年。
6.創新創業導師指導的學生項目優先立項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重點項目,優先推薦省級項目。
7.優先重點資助創新創業導師指導的學科競賽和創業大賽。
8.每兩年舉辦一次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十佳創新創業導師評選。
9.導師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
10.導師聘期屆滿,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組織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解釋。